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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黄金大盗”落网记

作者: 胡德光 来源: 菏泽日报 发表时间: 2020-11-04 10:45

9月20日上午,定陶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接到东城派出所电话,辖区一家金店价值100多万元的黄金被盗。

原来,就在当天上午,定陶区某商场一家金店的店员打开店门后,发现原本锁着的几个柜台被撬开了,里面摆放的黄金首饰不见了踪影,价值达85万余元。

随后,定陶警方成立专案组,多警种联合上阵,分为抓捕组、搜查组、图侦组等,同时展开案件侦破工作。

办案民警介绍,经过现场勘查,发现商场外围的监控被狡猾的犯罪嫌疑人破坏,未能记录下犯罪嫌疑人的身影。然而,在金店内,一处监控还是记录下了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过程。

监控视频显示,9月20日凌晨2时45分,一个身影进入店内,在店内扫视一圈后,发现了盖着绸布的柜台。随后,该男子来到柜台旁,掀开绸布,随后又转身离开。2时52分,这个身影又返回店内。此时的他,手里多了一把剪刀。利用这把剪刀,他将装有黄金首饰的柜台撬开,取出里面摆放的黄金首饰,倒入随身携带的一个袋子内。之后,这个身影又前往其他几个柜台实施盗窃。

遗憾的是,由于犯罪嫌疑人戴了头套、口罩,办案民警只能判断这名嫌疑人为男性,身高170厘米左右。而且由于他作案时戴着手套,现场也没有留下其他有价值的线索。

从作案时的伪装,到作案后返回菏泽城区住处时的路线,都表明这名犯罪嫌疑人极其狡猾,具有较强的反侦察能力。不过,细心的办案民警还是发现了一条重要线索,正是这条线索让警方确定了嫌犯的身份。

由于被盗金店位于商场一楼,商场入口大门紧锁,也没有被破坏的痕迹。嫌犯是如何进入商场的?定陶公安分局技术大队民警孔维松介绍,经过仔细排查,办案民警发现二楼的一处窗户玻璃被破坏。同时,在进入二楼大厅的一个木门处,民警还发现了被撬的痕迹和一把已经损坏的螺丝刀。经过研判,犯罪嫌疑人应该是跳窗进入二楼,然后又到一楼的金店实施盗窃的。

在这里,孔维松发现了一处疑似嫌犯遗留在现场的生物检材。这让办案民警十分兴奋,因为有了这份生物检材,不难提取嫌犯的DNA,从而对该案之后的工作带来很大的帮助。

终于,民警确定嫌犯的身份为家住菏泽城区某小区的苏某。但民警排查发现,当晚苏某并没有进入小区大门。事后,民警了解到,狡猾的苏某并未经过小区大门,而是翻墙进入小区后回家。

9月23日上午9点多,办案民警在市区中华路发现了骑着电动车的苏某。由于当时路上行人较多,抓捕难度不小,只能一路跟踪。当苏某坐在路边一凉亭边休息,民警见时机已到,立即上前将其控制。确定其身份后,民警立即前往苏某家中搜查,找到了其变卖所盗黄金首饰所得的9万余元现金。

当天12时许,民警在一商场将收购赃物的柯某抓获,并在其身上搜出将原金首饰熔化制作成的金块、金链;18时许,民警将另外一名收购赃物的杨某抓获。

苏某今年已经57岁,经查,分别于1989年、2003年、2018年三次因为盗窃罪被判刑,今年6月份刚出狱。苏某交代,作案前他曾找到在一家商场从事黄金首饰维修、回收的福建籍柯某,询问其是否大量收购黄金。得到肯定的答复后,苏某便开始寻找作案目标。

为了伪装自己,苏某在一建筑工地捡到一件夹克和一条裤子,并用裤子自制了一个头套。同时,他还在一个地摊上购买了螺丝刀作为撬门别锁的工具。

9月19日下午,苏某来到定陶区这家商场,并躲在对面一个工地在建大楼内。待商场打烊后,他从商场外的消防楼梯来到二楼窗前,撬开窗户玻璃进入二楼。

不过,被破坏的窗户距离地面有近80厘米的高度,对于身高170厘米左右的苏某来说,下到地面并非易事。苏某先是将头和上身钻进窗户,由于够不到地面,他只好拿两根钢管作为支撑,头朝下慢慢落到地面。就是在这一过程中,苏某将那份生物检材遗留在现场。

事后让人稍感滑稽的是,他购买的那把螺丝刀质量太差,在撬门的时候就已损坏。进入金店想撬柜台时无工具可用,他只能到商场内寻找其他工具。这也是他进入金店发现柜台内的黄金首饰后又离开的原因,直到找到一把剪刀后又返回,继续实施盗窃。

目前,犯罪嫌疑人苏某、柯某已被定陶警方依法呈捕,杨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
通讯员 朱建英 记者 胡德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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